2014年6月29日 星期日

變來變去變變變

樹葉每年都會變色
(攝於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校區)
看過我的履歷或是知道我工作經驗的人,多半會對我變換雇主的次數感到訝異。沒錯,我變換工作的次數不少,但這只是我的履歷能夠顯示出來的部份。從履歷看不出來的,是我這些工作的雇主其實大多也在改變,而我的改變幾乎都是為了不變。

聽起來像繞口令?且讓我說明:近十年來,儘管我從雇主A換到雇主B,或是從甲方變成乙方,又變成甲方,我從事的職務都是顧客資料分析(Customer Analytics),一直沒有變過。所以嚴格說起來,我只有換雇主,沒有換工作。我之所以要改變雇主,通常是他們在我受雇的期間對顧客資料分析的看法、態度有了改變,導致我的工作主軸也起了變化。而我為了要能繼續在顧客資料分析這方面發揮,在確定無法讓我的雇主有所轉變後,就只好把他們換掉。

不過這並不代表我無法理解他們為什麼改變。不同於人資、財務、營運這些在各企業中存在已久的職務,顧客資料分析算是新興的職務,台灣的企業裡有這樣的職位出現幾乎都是最近這十年內的事(有些企業永遠都不會出現這種職務)。正因為它最近這些年才出現,企業對這種職務的陌生是正常的,他們可能不知道顧客分析需要怎樣的人才、不知道要用什麼條件招募、不知道該擺在哪個部門、不知道如何敘薪、不知道要有哪些 infrastructure 、不知道怎樣跟其他部門合作,甚至不知道 title 該怎麼給。

也許出於企業內部的自覺,或是受到同業競爭、產業顧問、企業潮流的影響,有些公司開出了顧客分析的職缺,招募到相關的人才。但是有的公司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後,才發現這個工作還需要投資一筆錢在相關的系統或工具上,行銷業務也能要作相關的調整,而且效果未必是立竿見影。有的公司因此在這方面開始退縮,改變了他們對顧客資料分析的初衷。有的公司則是因為主事者的更迭,而改變了對顧客資料分析的態度,讓它從大腦變成了手腳。也有公司因為任務需要,直接就要顧客資料分析團隊改弦易轍,變成 IT 的功能。

如果你工作是為了使命和熱情,這時還要不要再待下去?

其實我也只能換雇主而已,當我在合約的乙方時,就沒有辦法換掉甲方的客戶。我聽同事描述過無理硬拗的客戶,幸好我遇到的客戶絕大多數都是講理的,只有極少客戶公司裡的少數主管會仗著甲方的身分要求得到不平等的待遇,要我們做合約上沒有載明的工作。不管雙方在談專案合約時有多麼激情,一旦寫成白紙黑字的合約內容,就是客觀的事實。如果甲方對這樣客觀的事實都視若無睹,又怎麼能寄望透過客觀的顧客資料分析協助他們企業的決策呢?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如果你工作是為了使命和熱情,這時還要不要再待下去?」,大哉問!